司法厅:《四川省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》解读
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《四川省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》的通知
一、起草背景和过程
立法计划是安排布置年度政府立法任务的重要文件。根据《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》(省政府令第291号),司法厅组织开展省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,综合考虑立法必要性、可行性、紧迫性和成熟度等因素,统筹安排立法项目,起草了《四川省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立法计划》)。已按程序开展公开征集、项目初审、专家论证等,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2026年2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立法计划》项目共84件,主要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、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、区域城乡协调发展、建设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、社会文明进步、创造高品质生活、美丽四川建设、统筹发展和安全等8个重点方面。按照类别可分为两类:一是制定类项目52件,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24件、省政府规章项目28件。二是重点调研论证类项目32件,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27件、省政府规章项目5件。
三、主要特点
一是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紧扣省委、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,聚焦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、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、美丽四川建设等“十五五”时期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,扎实推进四川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、四川省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、四川省网络安全条例、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、四川省低空经济促进条例等重点领域、新兴领域立法。
二是坚持统筹协调、整体推进,注重地方立法与国家立法相衔接、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相衔接,根据上位法的制定修改以及省级地方性法规、省政府规章清理的结果,统筹推进“立改废”,立法计划中列入新制定项目31件、修订(正)项目18件、废止项目35件。
三是坚持急用先行、突出实效,着力解决改革发展所急、群众所盼的制度性突出问题,持续开展“小快灵”立法,确保精准管用。

